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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2016-07-20 16:03:53 字号: | |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现将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戏剧艺术,愿意从事文化事业;
  
  2.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统招统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符合进京条件;
  
  3.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良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人员类型 人数 岗位条件
演员  应届毕业生  1、2017年夏季毕业(国内艺术学院或综合类大学艺术专业); 
2、戏剧影视表演专业;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舞台监督  社会在职人员  1、35周岁及以下; 
2、戏剧管理、舞台技术管理等相关专业;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舞台监督工作经历者优先。 
场记  社会在职人员  1、35周岁及以下; 
2、中文,新闻,戏剧、影视文学等相关专业;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文化艺术方面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演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5日(以材料寄出的邮戳为准)。
  
  2.报名方法:
  
  ①下载《2016年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报清楚。
  
  ②将《2016年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个人专业说明材料(演员岗位以参演作品为主,可以是剧照、戏剧、影视作品说明,请勿邮寄音像材料;舞台监督、场记岗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等复印件以及能够胜任所报岗位的相关材料)于截止日期前邮寄至北京人艺人事处(注明是简历),或交送到北京人艺收发室。未填送《2016年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将不予受理应聘。
  
  ③每张表格仅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安排
  
  我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三到四轮的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2.凡经初审或专业考试后未被聘用的人员,简历及附带材料恕不退回。
  
  3.应聘人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方式正确并保持畅通。未入围者均不另行通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65252557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2号
  
  收件人:北京人民艺术剧院 人事处
  
  邮编:100006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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