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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户籍与籍贯要弄清

2016-09-22 10:52:43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下月启动,预计报名时间为10月中下旬,笔试时间为11月底到12月初。在每年的国考报名时总会有考生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下面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就来讲一讲个人信息表中的籍贯与户籍怎么填写,以助考生顺利报考。
  
  问题示例:某考生小王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由于来京上学而将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那他的籍贯和户籍所在地如何填写?
  
  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如某考生出生在西安,后来因为考上了南京某大学,并且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那么他的户籍所在地就变成了南京。
  
  上述问题示例中,考生小王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而户籍所在地应该是北京。我们经常说“四川人”、“广东人”、“江西人”,这里说的就是籍贯,而不是说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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