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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标准

2016-09-26 07:53:56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然而有很多考生面对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却不知道自己的工作经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的年限,下面公务员考试网就给大家总结一下基层工作年限起始时间的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看了以上的解读,相信各位考生应该对基层工作年限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有了更好的理解。考生在报考时可以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并预祝各位考生在公务员考试中发挥出色,早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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