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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省图书馆招聘体检考核公告

2016-10-11 15:44:00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和省人社厅《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研究,决定组织2016年山西省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体检考核对象
  
  (一)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 专技1岗位:冀娜、杨琪;
  
  2. 专技2岗位:王鑫;
  
  3. 专技3岗位:马倩;
  
  4. 专技4岗位:李泽之;
  
  5. 专技5岗位:刘二林;
  
  6. 专技6岗位:王楠;
  
  7. 专技7岗位:张晓楠;
  
  8. 专技8岗位:李程。
  
  (二)考核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于2016年10月17日8时在山西省图书馆(长风馆)一层报告厅集中。
  
  三、体检费用
  
  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女生为681元/人、男生为666元/人。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五、要求
  
  (一)考生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贴好近期免冠照片的《公务员体检表》(考生自行从附件下载,双面打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五)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六)请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
  
  (七)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聘用,自动放弃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本公告未竟事宜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张利民 张靖
  
  联系电话:0351-4126426
  
  原标题:山西省图书馆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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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图书馆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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