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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省物价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

2016-10-27 17:04:22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省物价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二)时间: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地点:省物价局人事处(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东3053室,电话0551-63609205,63609207)。
 
  (四)要求: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选调生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二、面试
 
  (一)时间:2016年11月13日(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二)地点:省物价局会议室(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东3040室)。
 
  (三)面试顺序:以面试当天的抽签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共7名,由省物价局和外聘考官组成。
 
  (五)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安排,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和差额体检、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遴选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省物价局统一安排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对象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确定。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省公务员局网站、省物价局网站、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省物价局2016年遴选公务员面试及相关工作,在省公务员局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609205
 
  监督电话:0551-63609204
 
 
  安徽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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