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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考察工作的通知

2016-11-10 14:41:28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根据《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将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现就考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公告》中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陆续发布)。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依据《2016年辽源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经体检合格进行考察。
 
  二、考察的内容、方法、程序、标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原则上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附件1)进行。
 
  三、考察时间安排
 
  考察工作(包括递补人选考察)于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四、几点要求
 
  1、接受考察人选(含递补人选)要密切关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相关信息,并主动联系、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2016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栏),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认真负责,严格程序、标准和各项具体要求;要随时跟踪体检进度,抓紧时间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及时提供自动放弃资格及不合格人选情况,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对拟递补人选组织体检,及时对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以免影响聘用工作开展。
 
  3、要告知考察结论。对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本人,如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考察报告作为拟聘用人选聘用审核的申报材料,必须有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证明主体签名、加盖公章。
 
  5、考察结束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及时填写《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2),及时将《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汇总表》(附件3)和《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备案表》(附件4)按管理权限报市、县区组织部、人社局备案。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437-3315701(党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7-3168867(政府)
 
  附件:
 
 
 
 
 
  中 共 辽 源 市 委 组 织 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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