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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徐汇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2016-11-15 10:48:03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根据《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沪委办发﹝2014﹞47号)、《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徐委办﹝2015﹞45号)等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徐汇区各街道、镇于2016年下半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统一为“社区工作者”,专职从事居民区或街道、镇所属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综治中心等公共事务岗位的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计划招聘413名,各街道、镇招聘计划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三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者优先;
  
  (五)中共党员或持有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者优先;
  
  (六)具备符合社区工作者岗位要求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交流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良好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 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1日10:00 至11月25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网址:东方人才热线(www.ejol.com.cn)“徐汇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专栏”,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报考条件,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明确报考岗位。同时,报考人员可根据意愿填报第二岗位意向,并明确是否愿意接受统筹调剂安排。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三)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6年11月30日10:00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核:报名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名信息表填写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计算面试成绩。
  
  (五)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由面试和职业测评两部分组成。
  
  (一)面试
  
  1、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考生的自我认知、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气质仪表。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3、面试计分规则:面试总分值为80分,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再进行职业综合测评。对于面试成绩不低于50分者,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以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职业综合测评人选。
  
  (二)职业测评
  
  1、职业测评包括基本认知能力测试和职业性格测试两项内容,通过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和能力等资质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
  
  2、测评方式:上机考。
  
  3、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4、测评计分规则:依据测评结果对每名考生岗位匹配度进行打分,测评总分值为20分。
  
  (三)确定拟招录人员
  
  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与职业测评成绩相加,总分为100分,70分为最低合格线,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招录,高于70分者,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名,以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拟招录人选。如招聘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将视本次全区社区工作者招聘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五、其它事宜
  
  1、体检、考察:拟招录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于体检通过者,将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生未通过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2、公示:通过考察人员名单统一在“东方人才热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原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后,与各街道、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徐汇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执行。
  
  六、报考咨询电话
  
  徐家汇街道:64224568 天平街道:64733513
  
  湖南街道:64312967 枫林街道:64416173
  
  斜土街道:64182572 田林街道:64706306
  
  长桥街道:64103418 虹梅街道:64012650
  
  康健街道:64759506 龙华街道:54121031
  
  凌云街道:64530567 漕河泾街道:64511668
  
  华泾镇:54821818—5100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5234545
  
  政策咨询:24092222—2651
  
  监督电话:64079067
  
  附:《2016年下半年徐汇区各街道、镇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数》
  
  附:2016年下半年徐汇区各街道、镇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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