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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南昌县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员公告

2016-12-25 15:22:33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县社会治安巡防力量建设,维护好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更好地为南昌县的经济建设服务,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公安辅警员。具体招聘条件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特巡警大队防暴岗60人;
  
  2、直属机动大队防暴岗20人,司机2人;
  
  3、重点工程巡防员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二)男性,年龄18周岁到30周岁;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四)报考司机岗位需持C1及以上驾照,驾龄满10年以上,且在5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其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不限学历;
  
  (五)年龄计算方式:年满18周岁是指1998年12月23日(含)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2月23日(含)之后出生;45周岁以内是指1970年12月23日(含)之后出生;
  
  (六)净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无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肝炎、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解聘或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其它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1月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时须由本人现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附件并填写完整)1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张。报名时需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方式
  
  考试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三)入闱人员公告
  
  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并列依次按服役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顺序排名),并在网上予以公告。
  
  (四)体检、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但必须是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3、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考核期2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1)防暴员每月岗位、绩效工资为2737元 +工龄工资50元(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2)重点工程巡防员每月岗位、绩效工资为2537元 +工龄工资50元(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3)司机岗每月岗位、绩效工资为3337元 +工龄工资50元(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2、绩效工资总额在不超过限额(基础数乘以单位总人数)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可以在绩效工资基数上下浮动。
  
  3、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县政府财政解决,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4、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2813(南昌县人社局)。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712813)。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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