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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赣州市瑞金市人民医院临聘急需特需工作人员公告

2017-01-04 16:46:47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为适应我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瑞金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瑞办发[2015]23号)精神、瑞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市属三所医院编制配备及临聘人员指导数的通知》(瑞编字[2014]18号)和《瑞金市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实施方案》(瑞医字[2015]32号)文件精神,我院拟在市编办核定的临聘人员指导数范围内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特需临聘人员34人,为确保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具有符合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相应的学历;
  
  2、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且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本单位除名、辞职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瑞金市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小东
  
  副组长:刘建平 杨争艳 曾春兰 华小林
  
  成 员:院办、医院监察室、医务科、护理部及招聘专业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力资源科,由杨争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领导小组监督、举报电话:2528146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办法:
  
  1、护理岗位分批次招聘,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批次岗位名额。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并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式进行。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确定为结构化面试:
  
  ①符合公立医院人事改革文件精神,并经自主招聘领导小组确认的急需特需医疗、医技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同专业硕士学位的;
  
  ③从同等级以上医疗单位引进的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学历以上的;
  
  ④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
  
  (二)组织报名及方法
  
  报考者须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的需提供学历查询证明)、学位证原件复印件、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到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门诊部九楼)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信函报名),并如实填写《市人民医院院自主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每人100元。
  
  联系电话:0797—2511879 联系人:李 金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分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2、技能操作:
  
  (1)技能操作内容:护理技能操作。
  
  (2)技能操作时间和地点:
  
  报名符合 “三选一”标准后一周内进行技能操作考试
  
  地点:医院十楼会议室。
  
  3、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符合 “三选一”标准后一周内进行结构化面试考试
  
  地点:医院十楼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在考试结束后进行,具体由人力资源科组织招聘岗位的相关职能科室共同进行,对报考人员按照符合岗位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进行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按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考生自理。
  
  (六)公示
  
  根据体检后结果,对拟聘用对象进行7天公示,公示地点:瑞金市人民医院公示栏。
  
  (七)聘用
  
  1、经公示后,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名单报市卫计委、人社局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办理报到上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医院自主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初次合同期限为2年。
  
  2、试用期:本科及以下为2个月,研究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待遇按医院临聘人员薪酬待遇规定执行:中专及以下300元/月,专科400元/月,本科500元/月,研究生800元/月。
  
  3、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按同身份同资历同相应专业岗位享受同等待遇,其他情形按医院临聘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对于招聘工作结束后某岗位出现人员紧缺且无符合岗位所需具备的条件人员报名时(如某岗位人员临时辞职或其他不可预知的情况),经医院领导小组研究,可以从经过招聘程序淘汰中的报考人员中按名次递补方式选取,选取后名单按程序报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2、护理岗位加分条件:
  
  (1)男护士总成绩加3分;
  
  (2)年龄25岁以下,已生育2胎的护士总成绩加3分;
  
  (3)有在二甲医院工作2年以上经历总成绩加0.5分,在ICU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总成绩加1分。
  
  3、结构化面试岗位报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医院自主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招聘岗位数。
  
  4、岗位有工作经验、经历要求的,时间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满足。例如:要求有两年工作经历的,时间为2014.12.01—2016.11.30,并以此类推。
  
  七、有关要求
  
  (一)具体岗位、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的每个环节结果将在医院公示栏和官网进行公示,相关部门和科室要严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招聘全过程的组织和监督;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在市人社局、市卫计委指导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一:招聘岗位.docx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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