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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昌吉州委党校选调教师补充公告

2017-01-17 14:52:36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中共昌吉州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发布后,根据截止1月5日的报名情况,经州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报经州党委组织部批准,决定放宽选调范围,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如下
  
  一、选调范围由原公告范围放宽至“1、全疆党校系统内、全疆大中专院校(含中学)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编教师;2、符合党校教学要求、愿意转为事业编制党校教师的全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2月12日。
  
  三、如在期限内报名人数少于15人,则将选调人数由3名减少至1名。
  
  四、其它条件不变,详见2016年12月23日《公告》。
  
  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12月22日。
  
  (二)其他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2、专业为哲学类(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经济学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法学类(法学、政治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社会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3、具有党校教师应具备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咨询、联系电话
  
  范欣: 234291113565306608
  
  刘晓霞: 234534215309944869
  
  邮箱: 16107663@qq.com
  
  如有其他未明事项由中共昌吉州委党校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2016年中共昌吉州委党校选调教师工作的补充公告
  
  中共昌吉州委党校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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