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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医科大学调剂招聘简章

2017-02-23 14:17:08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内蒙古医科大学调剂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满足学校高等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急需人才的需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内人社发[2016]15号)、《内蒙古医科大学调剂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内蒙古医科大学调剂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予以公布。
 
  一、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简介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防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医院。前身为呼和浩特铁路局中心医院。创建于1958年,1995年被评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2004年,医院整建制移交至内蒙古医科大学,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并确定以肿瘤专科作为医院今后主要的发展方向。2012年11月,自治区卫计委正式批准医院增挂“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名称,2014年12月,获自治区编办批准备案。
 
  医院现有住院、医技大楼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门诊楼0.4万平方米,后勤保障楼0.4万平方米。新的门急诊综合楼规划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将于2017年投入使用。届时,医院的总建筑面积将达到12.6万平方米。其中,实践教学用房面积为2150平方米。医院在职职工969人,卫生技术人员795人(其中护理人员39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175人。编制床位900张,开放床位700张。按照国家卫计委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学科设置要求,设置临床专业科室25个,医技科室13个,逐步形成以肿瘤专科为特色,相关学科统筹发展的学科布局。
 
  二、招聘计划
 
  调剂招聘计划19人,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调剂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参加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进入面试范围、未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学历要求:应聘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不包括全日制专升本)。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31日前、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8、符合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调剂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携带《内蒙古医科大学调剂招聘报名表》(提前在内蒙古医科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填写)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后勤保障楼2楼人事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42号)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471-3280817
 
  (二)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要准确、详细注明拟报岗位与专业等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三)在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抽调专人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谁审查,谁负责。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条件,按1:1及以上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超过3:1比例的所有人员均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内蒙古医科大学网站上公布。
 
  五、招聘办法
 
  (一)面试考务安排
 
  1、学校抽调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
 
  2、每个面试考场设计时员1人、计分员1人、核分员1人、纪检员1人、场外引领员1人。
 
  3、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所有考务人员实行入围管理。
 
  4、面试场地设候考室、面试室、候分室。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7年3月7日
 
  上午8:00报到,8:30正式面试
 
  2、面试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后勤保障楼3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42号)
 
  (三)面试程序
 
  1、抽签: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封闭管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机会。
 
  2、面试:工作人员按顺序引领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首先要说明自己的抽签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漏姓名、毕业院校等相关个人信息。
 
  附属人民医院所有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
 
  3、评分:面试统一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
 
  4、公布成绩:下一岗位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上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领取面试成绩单。
 
  5、考生离场:考生拿到成绩单后,立即离开,不得在考点逗留。
 
  (四)面试分数线
 
  本次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所有岗位面试成绩均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如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察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凡通过笔试、面试符合录取分数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在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内蒙古医科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二)考察
 
  成立3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严格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素质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对不适合岗位需求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上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四)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十、纪律和监督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911
 
  自治区教育厅0471-2856911
 
  内蒙古医科大学0471-6653046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二)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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