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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招收公告

2017-03-03 15:32:08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沈阳建筑大学是以建筑、土木、机械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 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经形成和具备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及创新学科平台。为了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培养和造就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增进学术交流,建设高水平大学,现面向海内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我校工作。
 
  一、博士后流动站简介
 
  学校现有土木工程、机械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将各设站学科情况介绍如下:
 
  1.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一级学科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分别于2009年、2010年被评为辽宁省“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高水平重点学科和一流重点学科,结构工程学科、市政工程学科均为原国家建设部、辽宁省重点学科,拥有“建筑结构工程”等多个建设部、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以及高水平科研平台和先进重大仪器设备。学科团队由包括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等国家和省级人才组成。近年来,紧紧围绕国家、行业、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密切结合超高层、大跨度建筑和地铁等重点工程建设,建筑节能与水处理技术,深入研究重大工程中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取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奖在内的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学科方向: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土木工程材料。
 
  2.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一级学科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分别于2009年、2010年被评为辽宁省“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高水平重点学科和一流重点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学科为建设部、辽宁省重点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拥有“机械设计与制造系列课程”国家级教学团队和“数控机床主轴系统”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高端石材制品数字化加工装备与技术”辽宁省教育厅创新团队,“工程陶瓷零部件设计及制造技术”辽宁省教育厅创新团队。建有“高档石材数控加工装备与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数控机床主轴系统”、“现代建筑工程装备与技术”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异型高耸建筑工程设备”及“异型石材数控加工设备”2个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代建筑工程装备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教育厅2011协同创新中心。
 
  学科团队由包括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等国家、省级人才组成。近年来,学科紧紧围绕国家、行业、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在陶瓷零件精密制造、高速主轴系统、建筑工程装备、数字化制造技术以及异型石材数控装备等方面,深入研究重大工程中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取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专利金奖、国家专利优秀奖、中国国际制造博览会金奖在内的一批重要科研成果。
 
  学科方向: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微机电工程。
 
  二、招收类型
 
  1.全职博士后(含非定向全职博士后、定向全职博士后):非定向全职博士后是在聘用期限内与沈阳建筑大学建立唯一人事关系且全职在学校工作的博士后;定向全职博士后是指保留原工作单位人事关系并脱产在我校从事合作研究的博士后。
 
  2.工作站联合博士后是根据设有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或其它机构与我校签订的协议联合招收的博士后。
 
  三、招收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或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人员。
 
  2.申请者必须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初审阶段
 
  申请作为我校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申请表;
 
  2.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进站审批表;
 
  3.博士后研究工作计划书(2000字左右);
 
  4.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申请表,待论文通过答辩后,再递交论文通过答辩证明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审批阶段
 
  经初审拟考虑接受申请的,我校将通知其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并在线填写《博士后申请表》,待我校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在线打印申请表并向我校博士后办提交以下正式材料(见附件)
 
  申请与企业合作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或者以研究项目为依托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向有关企业自荐、推荐。申请手续及审批参照我校及联合招收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进站申请获准后,应和合作导师拟定进站日期并报校博士后办。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站,应提前向有关流动站办理请假手续。如无故逾期一个月,学校将不再保留其进站资格。博士后办理进站手续时,应与有关流动站签订工作协议书,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及其它应遵守的事项。
 
  五、博士后待遇
 
  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六、申请时间
 
  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随时受理进站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沈阳建筑大学博士后办 110168
 
  联系人:李殿生、路林翰
 
  联系电话:024-24693737
 
  传真:024-24693737
 
  e-mail:bsh@sjzu.edu.cn
 
  学校网址:http://bsh.sj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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