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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内江市威远县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公告

2017-03-10 15:30:42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6〕10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县公开招考领导研究同意,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考核招聘29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条件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或现任村“两委”实职干部或在贫困村任职、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且目前威远县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县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不含借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干部)。聘期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共29名)
  
  1、铺子湾镇镇属事业:2名
  
  2、新店镇镇属事业:3名
  
  3、向义镇镇属事业:1名
  
  4、高石镇镇属事业:2名
  
  5、靖和镇镇属事业:1名
  
  6、镇西镇镇属事业:3名
  
  7、新场镇镇属事业:1名
  
  8、连界镇镇属事业:4名
  
  9、黄荆沟镇镇属事业:3名
  
  10、越溪镇镇属事业:4名
  
  11、两河镇镇属事业:3名
  
  12、小河镇镇属事业:2名
  
  三、报名
  
  符合上述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务必于2017年3月13日至3月14日,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地址: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室,联系电话:0832-8243618)。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任职文件、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由镇党委书记签字,注明复印属实,加盖镇党委公章);
  
  3.镇党委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根据公告中的考核招聘条件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并由镇党委书记签字加盖镇党委公章);
  
  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获奖证书需与本人填写的《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中的“奖惩情况”一致);
  
  5.《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4份);
  
  6.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和年度考核结果文件。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
  
  报名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核实相关材料原件。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威远县电子政务内网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威远县电子政务内网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六、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在威远县电子政务内网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七、体检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由医疗机构按标准收取),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报上级审核批准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汇总,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九、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上级审核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威远县电子政务内网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和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十、纪律和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县监察局:0832-8222293
  
  中共威远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电话:0832-8244886。
  
  十一、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和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0832-8223043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2-8241629
  
  
  中 共 威 远 县 委 组 织 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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