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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418)

2017-03-19 09:32:35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1.答案: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A、B、C三项均属于无效合同,只有D项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正确区分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一般是由于合同内容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般是意思表述不真实。

2.答案:

解析:

A选项中“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对应“原心定罪”,其内容是在审判中重点考察犯罪者的动机是否合乎儒家道德,如不合乎,必须严惩;如合乎,虽犯法亦可从轻论处。这一审判原则从道德至上的立场出发,过分强调了犯罪者的主观动机而相对忽视了犯罪的客观事实,从而为酷吏任意安置人罪打开了方便之门。由此可知A选项法律现象与概念对应错误。

B选项“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对应的是合同。主要由于书契在卖买交易中又称为“质剂”,在古代使用简牍书写的时代里,总是将交易内容一式二份同时写在简牍两边,然后从中间破别开来,两家各得其一,检验时两片验之相合称为契合。故B选项对应正确。

C选项“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这是法家的思想,主要强调法律,尤其是物权的作用。故C选项对应正确。

D选项“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出自《尚书》,基本含义是,在处理两可的疑难案件时,宁可偏宽不依常法,也不能错杀无辜。源自西周,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的谨慎,防止错杀无辜,凡是疑难案件,都采取了从轻处断或赦免的办法。这就是中国古代“疑罪从无”法律思想的一个印证。故D选项对应正确。

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案例中双方并未就版权归属作出约定,所以著作权应属于受托人张某。而著作权包含复制权和发行权等多项权利,李某未经张某的同意,擅自复制出售,显然侵犯了张某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即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故正确答案为A。

4.答案:

解析:

政府没有立法权,故①错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主旨之一就是保护作为消费者的患者,它的立法目的之一是保障医疗安全,是国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举措之一,故②③正确;医疗市场化后,医患关系体现了市场关系,医患关系的平等,也说明了市场关系的平等性,④正确。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解析:

《国防教育法》明文规定:“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故正确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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