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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来宾市引进人才公告

2017-03-24 15:41:00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的力度,为来宾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来宾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来宾市2017年引进人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麒麟英才”引进计划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2.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地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到基层艰苦的环境中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6.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相关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岗位工作(具体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1.引进人员的性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事业单位编制(或控制数),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关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引进人员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0~35万元的住房和安家费补贴;985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的安家费补贴,非985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2万元的安家费补贴。引进人员需签订引进人才协议书。
  
  3.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根据工作需要,试用期满,博士研究生毕业前已有两年及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确定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毕业前没有两年工作经历的,可确定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七级职员,引进到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的博士研究生职级晋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优秀,可按照一定比例通过调任的方式选拔到机关单位任职。工作满五年仍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调动到市、县工作。
  
  4.引进到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来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属企业或市管国有企业工作的工资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有关薪酬规定执行(详情可致电公司联系人了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优秀青年干部百人计划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2.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地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到基层艰苦的环境中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勤奋好学,善于思考,学业成绩优良,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生),身体健康。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1.引进人员性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关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优秀,按一定比例选拔担任乡镇长助理半年,考核合格者提拔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满五年,仍没有提拔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本人愿意且考核合格者,可以调入县直事业单位工作。
  
  3.引进人员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985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的安家费补贴,非985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2万元的安家费补贴。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报名人员可以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表(附件3)、近期个人彩色生活照片,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用人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人员也可以参加3月29日在广西大学举办的“八桂英才·智汇来宾——来宾市引进人才专场宣讲招聘活动”,进行现场咨询和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7日止。
  
  (二)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审查结果于2017年4月18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18日前。
  
  (三)面谈。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面谈。面谈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时间:2017年4月23日前。
  
  (四)考核。由用人单位对考核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按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市直单位具体考核方式由主管部门确定,各县(市、区)考核方式由各县(市、区)确定。
  
  考核时间:2017年5月4日前。
  
  (五)体检。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企业自行组织拟引进人员体检,标准由企业按照行业要求制定。
  
  体检时间:2017年5月10日前。
  
  (六)聘用。体检合格人员,在来宾人才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定就业协议。
  
  公示时间:2017年5月16日前。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联系。来宾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72—4278067,4278059(传真);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72—4278510,4278512(传真)。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具体安排及相关信息请关注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来宾先锋”。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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