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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莆田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2017-04-04 14:49:28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优先)。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要求:
 
  1.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除了个别岗位特别注明外,其他岗位的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截止2017年9月1日)。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3.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莆田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编号+岗位。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考核程序:
 
  采取综合考核评议和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莆田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年龄、学历等情况。
 
  2.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取评价应聘者的学习工作经历,笔试、试讲或面试等方式进行。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体另行通知。其他专技人员岗位主要考察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具体另行通知。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具体另行公告。
 
  进入试讲或面试阶段的考生,试讲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试讲或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提前一周电话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审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审核或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须满五年以上,博士研究生须满十年以上。
 
  4.招聘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附件
 
  1: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2:莆田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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