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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广安市公务员考试考察公告

2017-04-28 14:23:38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2016年下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工作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林业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精神,现将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据此确定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察对象464人(1名因生理期未完成体检的递补体检考生待生理期结束后进行补检,补检合格即进入考察,不再另行公告);确定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对象8名。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考察内容和要求
 
  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
 
  三、考察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考察安排在2017年5月2日-5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考察组通知被考察对象。
 
  (二)责任分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招录职位的考察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市县机关(含司法局、参照管理单位)和乡镇机关招录职位的考察工作由各区市县委组织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森林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工作由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考察工作单位的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三)其他事宜
 
  1.请考察对象主动与负责考察的单位联系,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提供本人详细情况;服从考察单位安排,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考察工作顺利开展。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递补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递补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3.递补考察人员体检合格即进入考察程序,不再另行公告。
 
  4.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合格的人员,由考察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组织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一式3份)或《录用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于2017年5月18日前将《考察情况报告》《拟录用人员花名册》《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表》《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
 
  四、纪律与监督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26-2663233、2678966
 
  监督电话:0826-2393328、2331722
 
  附件: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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