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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

2017-04-30 15:51:40 字号: | | 推荐课程:必胜技巧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深入实施“我选湖北”计划,立足湖北、面向全国聚集人才,满足全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经过岗位征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总体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等环节与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同网同时期进行,笔试成绩的发布、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后续招各环节和相关招聘事项按本公告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岗位要求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4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7年4月24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学历要求:《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本科(学士)学历”,仅限于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硕士”,指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或“研究生(硕士)”,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三)关于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笔试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8:00至5月3日18:00。
  
  (2)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27日8:00至5月4日18:00,考生报名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网上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3)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5月5日8:00至5月7日18: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单位;若某个岗位2次审核不通过后,将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可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4)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26日8:00至6月2日18: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027-87325449 )。
  
  笔试准考证是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如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还需使用。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凡提供虚假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的电子证件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三)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四)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考试科目结束时现场办理退费手续(请该部分考生关注笔试现场的提示标牌)。
  
  五、笔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形式
  
  (一)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2017年6月3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五类。
  
  考试内容和范围以《湖北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导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但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人员、偏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确需要保留招聘岗位的,由主管部门报林区人社局批准,无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报林区人社局批准。
  
  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考生不再进行报名调剂,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神农架林区人社局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办理该岗位报名缴费考生的退费手续。
  
  (四)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通过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snjrsj.gov.cn/)发布。
  
  六、面试
  
  面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以及单位、岗位人员以林区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计划,确因工作需要,根据笔试和面试资格复审情况,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林区人社部门批准后,适当放宽进入面试的比例。
  
  (二)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由林区人社局协调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6.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发布,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着装要求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以利于考生知晓和准备。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笔试50%和面试5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以发布的面试通知规定的面试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4、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聘对服务基层各专门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7年7月31日,服务基层各专门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50%=笔试总成绩。 各专门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政策优惠。
  
  各专门项目人员加分采取现场审核办法:此类考生请于5月9日至5月11日持《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以及各地“三支一扶”办、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委开具的可加分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现场登记审核。
  
  加分人员审核后在神农架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林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配合。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区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关键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及备案
  
  林区人社局在人社局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林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林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配合;
  
  (二)本公告由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对《2017年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见附件2);
  
  (三)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719-3335150;
  
  (四)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19-3337279;
  
  (五)监督电话:0719-333227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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