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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省水利厅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7-05-16 10:47:31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部分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水利厅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及需求计划
 
  此次招聘的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共8家。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2个岗位15人。
 
  招聘单位情况、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餐饮服务与指导岗位”列为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
 
  该岗位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浙江省各地户籍人员或浙江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
 
  残疾类别: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
 
  残疾等级:听力残疾为佩戴助听器或安装人工耳蜗能够达到体检标准者,肢体残疾限四级,其他为三、四级残疾。
 
  2、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质量与安全监督岗(一)”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招聘,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
 
  3、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7年7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核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但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对相应残疾项目及等级只做复核,不列入认定范围。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岗位由招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数及招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的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在“其他情况”栏目里完整、准确地填写残疾证号、类别、等级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信息。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为2倍,部分其他岗位为3倍,具体见招聘计划表),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报名人员免于缴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7年6月7日-6月9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质量与安全监督岗(一)、质量与安全监督岗(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7年6月10日(全天),杭州市内。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处、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B类)》(占笔试成绩40%);《水利专业题》(占笔试成绩60%)。其中水利专业题内容包括水利有关新形势和新任务、水利有关法律法规、水利基础知识等。
 
  其他单位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占笔试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23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般按1:5(部分岗位为1:3,具体见招聘计划表)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职业资格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取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程度、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除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外,其他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入选。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
 
  2、浙江水利网(http://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以及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4家单位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钱塘江管理局网(http://www.zjriver.com/web/,“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招考信息”),
 
  发布招聘公告以及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处、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拟聘用人员公示以及上述两家单位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4、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hr.zjtongji.edu.cn:8080/zpNew,公开招聘公告栏);
 
  发布招聘公告以及本单位相关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公示和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5、浙江省浙东引水管理局网(http://www.zjewda.com/,“人事人才/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公告以及本单位相关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公示和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886170;
 
  2、浙江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0571-87826626。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1、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0571-83518937;
 
  2、浙江省浙东引水管理局:0571-86799263;
 
  3、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0571-87826540;
 
  4、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0571-85302138;
 
  5、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0571-88216320;
 
  6、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0571-87803523;
 
  7、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处、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0571-8652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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