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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城口县2010级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为卫生事业单位专技人员考核招聘公告

2017-05-18 15:39:54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城口县2010级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为城口县人民医院专技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6名。由县人力社保局定向考核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城口县2010级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自愿在城口县工作5周年以上;
 
  5.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6.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在城口县卫计委人事科。
 
  联系人:张少雪,联系电话:023—59225936。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的《城口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报考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是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及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及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除外),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中共城口县委组织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网址:http://chengkou.cqhrss.gov.cn/u/chengkou/。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城口县人力社保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拟聘用人员须按期将个人档案提交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聘用时考生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未满服务期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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