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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2017-05-25 15:30:11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满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2017年度市纪委等19家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般工作人员37名、公开选聘一般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加老师QQ 3478856235申请进群,领取2018备考资料+视频课程)。相关事宜请查阅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站:http://www.rsks.czs.gov.cn。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职位(事业单位岗位,下同)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身体条件、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具体详见附件)。
  
  3、公开遴选人员应是在机关单位工作,进行了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副科级及以下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公开选聘人员应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已转正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2015年6月1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部分职位对学历、级职、年龄、参加工作时间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的为准。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按照湘办发﹝2015﹞28号文件等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得报名;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与遴选(选聘)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遴调程序
  
  (一)报名
  
  1、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职位的采用组织推荐、现场报名的方式(详见附件)进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发函告知相关单位;请报考市委组织部的考生于2017年6月5日前到本县市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或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2017年6月12日前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306室)报推荐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请各推荐单位将报考市纪委人员名单于2017年6月12日前报到郴州市纪委组织部(301室),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考生,只有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才能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确认。
  
  其他职位采取直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确认。
  
  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6月13日上午9:00至2017年6月18日下午18:00。在该时限内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网站: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www.rsj.czs.gov.cn。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职位条件,严格按照职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报考者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责任自负。
  
  所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业务水平测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每个遴选(选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3、准考证打印。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上午8:00至7月1日上午8:00。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不指定考试范
  
  围及复习用书。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根据职位情况按照大类进行考试(详见职位表)。文秘综合类、文字综合类和党建、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人员职位考命题作文;财务类职位考财务基础知识;执纪审查职位考党纪党规时事政治、法律及逻辑知识;计算机类职位考计算机基础知识;医学类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
  
  文秘、文字、党建、干部人事和人才职位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1日上午9:00—11:30;其他职位笔试时间为7月1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遴选(选聘)单位对进入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人选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3、业务水平测试
  
  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选聘)单位根据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根据岗位情况测试有关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的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选聘)单位负责命题和组织实施,必须在面试前完成,满分为100分。
  
  4、笔试综合成绩
  
  执纪审查职位的按笔试成绩4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60%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市委组织部相关的职位按笔试成绩3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70%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2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8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5、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名。
  
  6、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执纪审查职位的按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并排名;其他职位按笔试综合成绩70%、面试成绩30%合成综合成绩并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遴选(选聘)单位负责实施。遴选(选聘)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原则上不予递补。经遴选(选聘)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试用人员,其名单由市人社局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试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人员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三、其它事项
  
  1、经物价部门核准,每人笔试报名费90元,用于笔试考务。
  
  2、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向体检人员收取。
  
  3、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0735-2871338、2871932;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电话0735-2871247、226397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电话0735-2231257
  
  
  
  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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