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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黔西南州公开招录 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2017-06-19 16:32:59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黔西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7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贵州省2017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19日至22日(8:30—18:0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17年 6月23日至24日(8:30—18:00)。
  
  地点:详见《黔西南州2017年现场资格复审地址一览表》(附件1)。
  
  三、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黔西南州2017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四、工作要求
  
  各招录单位须严格按照《招考简章》和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资格复审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贵州省2017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一)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2017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和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二)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退伍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签署意见,并加盖招录单位公章。
  
  (四)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
  
  (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
  
  (七)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各招录单位要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如因招考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基层法检系统选调生的资格复审分别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基层选调生资格复审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
  
  (二)各招考单位须在6月26日上午12时前将现场资格复审结果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
  
  (三)若考生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持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六、其他事宜
  
  (一)贵州省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人民警察的面试拟定于2017年7月中上旬进行,请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准备。
  
  (二)我州有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招录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xnzzb.gov.cn/)、“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我州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考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联系电话: 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59-3228766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59-3223231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859-3229852
  
  州公安局政治部          0859-3292019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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