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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资阳市乡镇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2017-06-22 14:25:10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就我市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递补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结果和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2017年6月19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90人,其中74人资格复审结果为合格,12人自愿放弃,4人资格复审结果为不合格,具体资格复审结果见附件1。
 
  根据公告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具体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为服务地所属县(区),其他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为报考职位所属县(区),资格复审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具体地点如下:
 
  (1)雁江区资格复审地点设在雁江区委组织部(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行政中心1号楼1210室;联系人:魏熊;联系电话:028-26920172)。
 
  (2)安岳县资格复审地点设在安岳县委组织部(地址:安岳县新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603办公室;联系人,周清强;联系电话:028-24528672)。
 
  (3)乐至县资格复审地点设在乐至县委组织部(地址:乐至县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区1号楼1621办公室;联系人:云鹏燕;联系电话:028-23250026)。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持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原件及复印件、表彰(表扬、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手续,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对提供的部分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四川省2017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正反双面打印)审核盖章要求:
 
  (1)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及“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及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服务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先由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再报服务地所在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
 
  (2)报考面向工人农民职位的,需依次由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2.表彰(表扬、奖励)材料要求:
 
  (1)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优秀村干部,需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需提供近5年在生产、销售、服务等一线工作,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需提供近5年在农林牧渔生产经营一线围绕发展农村产业、服务群众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的相关表扬(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材料要求:
 
  (1)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需提供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任职材料(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2)面向优秀工人职位,需提供在我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的有效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面向优秀农民职位,需提供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印章。
 
  (4)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需提供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2017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其中,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出具2017年12月31日前是否服务期满、工作表现、有无社会不良反映等内容)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已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选择当前务工或从事农林牧渔生产一线工作所在市(州)职位报考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所在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选择户籍所在市(州)职位报考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任职及受表彰(表扬、奖励)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21日。在全日制学校上学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间。
 
  以上资格复审需具备的材料:属于证件类的,审原件交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2017年6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公务员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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