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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日照市莒县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与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2017-06-22 16:19:36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因工作需要,根据市、县关于引进和扶持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有关政策规定,2017年莒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与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备案制)1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能胜任所聘用岗位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人才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不限;或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岗位工作满5年的(截至2017年6月26日)。应聘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在职人员须提交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科带头人,具有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博士研究生等拔尖人才,可不受年龄、地域、人员身份等限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面试、考核确定后聘用。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按计划聘用人员、2015年和2016年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违法生育、违法收养子女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37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博士2名,硕士及以上73名,急需紧缺人才6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6月29日,报名地点在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文心东路16号县卫计局二楼);联系电话:0633-6201878,0633-6206013。
 
  每位人员最多可报考两个单位,报考县人民医院的可以兼报县中医医院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中医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能兼报)。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单位聘书或聘任文件(在职人员须提交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和就业推荐书),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对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则视为主动放弃报名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审查合格的现场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每人70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对应聘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自行负责。受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实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其中,符合县委《莒县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发展办法》(莒发〔2015〕13号)或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莒政发〔2017〕39号)有关规定的,人员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jxweisheng.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因个人原因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
 
  本简章由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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