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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郴州市苏仙区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7-06-24 17:03:54 字号: | | 推荐课程:必胜技巧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稳步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中共苏仙区委、苏仙区人民政府、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并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7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s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6月26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的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证明。
  
  (3)报考人员的报考岗位应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填写(小学教师资格未注明专业的,可报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注明专业的只限报专业对应的岗位)。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7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2017年郴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参加人事考试违规,被列为黑名单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苏仙区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苏仙区岗位,高新区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高新区岗位;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苏仙区行政中心三楼苏仙区教育局0318、0343会议室。(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177号。市内乘22路、105路到苏仙区行政中心站下车即到;市内乘59路、108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27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联系电话:0735—2473529。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2017年苏仙区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或《2017年郴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1份。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②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非2017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中专学历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进行现场确认;③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县市区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⑤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⑥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资料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苏仙区岗位的由苏仙区教育局集中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高新区岗位的由具体招聘单位组织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5.缴费。凭审核通过的《2017年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或《2017年郴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考试考务费每人100元,实行现金缴费,开具发票,完成报名。
  
  6.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个别紧缺岗位视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7.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将于7月4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6日16:00前前往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票据退还报名费。7月7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8.领取考证。2017年7月14日、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有效身份证到苏仙区教育局0308室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 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两科(一套试卷),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占3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 2017年7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7月下旬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2.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相关规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①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②报考幼师岗位的进行五项全能测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苏仙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关键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选岗
  
  苏仙区岗位根据岗位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苏仙区岗位和高新区岗位实行分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别由市(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7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以及《2017年郴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4.面试后,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环节中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市(含县市区)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教育部门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0735—2890097
  
  2.考务咨询:苏仙区:0735—2473529
  
  高新区:0735—2659766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苏仙区:0735—2473531、2473511;高新区:0735—2659769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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