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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省公安机关招考面试、体检及考察通知

2017-06-30 10:01:45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2017年山西省公安机关招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和招录法医职位面试、体检及考察通知
 
  2017年山西省公安机关招录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和招录法医职位面试、体检及考察工作于7月上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7月1日
 
  面试地点: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太原市旧晋祠路一段129号)
 
  具体报到时间见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其中必须有身份证),于面试当日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入闱,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加面试,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考生着装不得佩戴领花、胸针、头饰等饰物。
 
  (四)有关事项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务于当日7:2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务于当日12:5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
 
  特别提示:考生请仔细核对面试时间、地点和候考区情况,提前熟悉面试考点,准时参加面试。
 
  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351-3083737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为面试合格人员。
 
  (二)报到时间
 
  2017年7月2日(星期日)上午7∶00。
 
  (三)报到地点
 
  山西省公安厅(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36号)。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照片1张(2寸,黑白彩照均可)、签字笔一支、固体胶一支。
 
  2.考生填写《体检表》时必须写明报考职位,同时在“姓名”栏内填抽签序号,不得体现真实姓名,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带并直接交体检医院。
 
  4.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6.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8-12个小时内注意休息,请勿进食、饮水并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7.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8.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考察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面试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
 
  2017年7月3日至7月10日。
 
  (三)要求
 
  考察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通报省公安厅政治部。
 
  省公安厅咨询电话:0351-3659106
 
 
 
 
  2017年度山西省招考公务员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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