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村官)招考体检通知
一、时间
7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
二、地点
银川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考生于体检当日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体检前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前2日,请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食物。
2.体检前1日应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日应保持空腹,不可饮水和进食。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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