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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内江隆昌县人社局、隆昌县教育局在职教师考调公告

2017-07-21 15:10:05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城区学校公开考调在职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范围
 
  隆昌县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且在2014年9月30日前被教育系统正式聘用。
 
  (二)考调岗位和名额
 
  城区学校共考调82名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隆昌县2017年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岗位一览表》。
 
  城区公办幼儿园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工资、人事等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热爱教育工作,能履行好岗位职责,专业知识扎实;
 
  5.其他岗位条件详见《隆昌县2017年公开考调在职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班时间内);报名地点:隆昌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2.报名程序。报考者本人填写《隆昌县2017年公开考调在职教师报名表》,学校审核材料后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集体研究是否同意报考,经学校研究同意报考者由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方可到县教育局报名。为保证隆昌七中的正常教学,各岗位(以考聘岗位代码为准)最多录用1名隆昌七中教师。
 
  3.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加分证明材料、骨干教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九年制学校、初中学校符合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的证明,因工作需要调整任教学段的证明,报考高中的任教高中、初中对应学科3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本人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3张。
 
  4.报名时交考试费,只参加笔试者交考试费50元/人,只参加面试者交考试费80元/人。
 
  5.报考者一经报名,其报考岗位志愿不得更改。
 
  6.岗位考调名额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经县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缩减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岗位开考比例可缩减为1:1。具体缩减开考比例情况另行公告。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1.文化课学科考调岗位均只采取笔试,笔试成绩总分按照100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非文化课学科(音乐、体育、幼儿园)岗位只面试不笔试,面试成绩总分按照100分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2.加分
 
  (1)加分项目计算时间:2014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2)加分项目计算办法:各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同一年相同项目获奖只计算最高等次奖励加分。
 
  (3)加分项目:
 
  A.综合荣誉加分(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团委书记等):获国家级表彰的加2分,获省级表彰的加1.5分,获市级表彰的加1分,获县级表彰的加0.5分,获镇级表彰的加0.3分。
 
  B.教学质量、效果加分:获市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科教师加1分,获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学科优秀教师加0.5分。
 
  C.年度考核加分:年度考核优秀(含届满考核)一次加0.3分(当年既获年度考核优秀又获届满考核优秀只计算一次)。
 
  (4)加分相关项目、骨干教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报名时提交,其中镇级表彰加分的提供相关印证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所有加分材料均需学校人事干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学校鲜章。
 
  (二)考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8月1日。
 
  (2)面试地点:莲峰小学。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隆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
 
  2.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莲峰小学。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隆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
 
  (4)笔试成绩查分:需对本人笔试成绩查分的,于8月3日上午8:30——12:00由本人带上身份证、准考证到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填报申请,查分参照普通高中升学考试查分办法进行。
 
  四、考核
 
  (一)考核对象的确定
 
  对照考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学历高者确定;学历相同时,按照骨干教师级别高者(不含培养对象)确定;骨干教师级别相同时,按照近三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高者确定;近三年综合荣誉获奖等次相同时,以近三年年度考核、届满考核优秀次数高者确定(当年既获年度考核优秀又获届满考核优秀只计算一次);近三年年度考核、届满考核优秀次数相同时,以在场镇外学校服务年限高者优先;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加试笔试。
 
  相关证明材料以报名时提交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内未提交的不再认可。
 
  (二)考核方式
 
  县教育局牵头,县人社局和县监察局协助实施考核。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文化课学科岗位教学成绩考核。
 
  2.师德考核主要考核参考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师德师风内容。在2014年9月至考核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师德被举报查实的为不合格。
 
  3.文化课学科岗位教学成绩考核。有2017年春季学期期末班平均分的参考人员,班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达到镇平均分或班平均分排名达到镇排名前50%及以内(四舍五入取整数)为合格。直属学校参照本校平均分和排名。教学多个班级,其中有一个班平均分达到镇平均分视为合格。初三年级因毕业成绩无法统计的,考核2016年秋季学期期末测试成绩。平均分和排名以县教研室统计为准。2018年起,城区考调教学成绩考核范围将扩大至近两学期期末教学成绩。
 
  4.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由此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调动人员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情况反映,可向县监察局、县人社局或县教育局举报,并提供相应线索。
 
  六、聘用
 
  新聘用考调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须与新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按《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1.考调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隆昌县监察局对考调工作进行监督。
 
  2.对提交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公招考试。
 
  3.对在考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隆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调过程各环节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登陆隆昌县教育局网站(网址www.lcxjyj.net.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隆昌县教育局3914312;
 
  隆昌县人社局3992583。
 
  举报电话:隆昌县教育局3922959;
 
  隆昌县监察局3923313。
 
  通信地址:隆昌县康复中路269号(隆昌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邮编:642150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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