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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7-25 11:56:01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为优化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由中心具体负责实施,机关纪委全程
  
  监督。
  
  二、 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选调职位与计划
  
  共选调3名,其中:政策研究咨询岗位2名、文秘岗位1名。
  
  四、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省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科级正职(含正科)以下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勤奋敬业,业务能力强。
  
  3.政策研究咨询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文史哲、社会学、经济和管理类;文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文史哲、经济和管理、计算机技术等。同等情况下,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左右(1982年元月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不超过40岁。
  
  5.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般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2)违规进入机关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6)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尚无认定意见的;(7)在现职(岗)位工作不满一年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8月20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教育处(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六办8楼818室)。报名程序:考生通过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下载《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名时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3)两张一寸免冠照片;(4)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6)《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中心人事教育处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中心网站公布。请自行关注网站发布的关于发放《准考证》的通知,并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选调办法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开考比例低于1:3,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笔试由中心统一组织。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养、业务能力和公文写作基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满分为100分。面试由中心组织实施,省人社厅进行指导和监督。
  
  3.成绩合成。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总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心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中心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和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对考察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并公示后,由中心报省人社厅审核,对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不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将所呈报转任材料退回原单位。
  
  考务咨询电话:0731-82210078、82212384。
  
  监督举报电话:0731-82212225。
  
  
  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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