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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台江区属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7-31 11:54:26 字号: | | 推荐课程:必胜技巧

  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相关规定。台江区区属卫计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台江区属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计系统10个单位共计划招聘31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7年台江区属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8月10日至1999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76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10日前取得(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8月10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招聘单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以2017年8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5年、2016年、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八)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九)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十一)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报区公务员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十二)在职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7年8月10日9:00~8月16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二)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9:00~8月16日24:00。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在2017年8月10日9:00~2017年8月16日24: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8月17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17年8月10日9:00~8月17日18:00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五)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8月25日后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
 
  2、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4、按照有关规定,台江区公务员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至8月14日。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上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区公务员局、区卫计局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招聘岗位由台江区卫计局负责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及相关资历证明。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由台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确认,并报区公务员局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未就业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在职人员: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所在单位和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报区公务员局、区卫计局,经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不得在本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
 
  2、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的理由并报区公务员局同意。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2、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或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由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4、福州卫生人才网是招聘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招聘单位依据国家和福州市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在我区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
 
  7、招聘过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台江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
 
  8、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91-83217973
 
  台江区公务员局台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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