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黑龙江 > 2017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招聘公告

2017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招聘公告

2017-08-03 15:35:15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官方指定备考课程——必胜课
  2017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公开招聘电话受理人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话受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职责和名额
 
  “12388”电话受理人员,主要负责接听纪检信访举报电话,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受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2345”电话受理人员,主要负责接听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
 
  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电话受理人员实行政府雇员制管理,24小时倒班工作制。
 
  招聘“12388”电话受理人员6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4名;招聘“12345”电话受理人员4名,性别不限。
 
  三、招聘条件
 
  符合《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法学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的统招大专学历。
 
  (二)年龄在20(含)周岁以上,30(含)周岁以下(以报名日期为准);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计算机操作和汉字录入能力,具有哈市市区常住户口或在哈居住条件;
 
  (四)政治素质好,应聘“12388”电话受理员者具有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身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工资待遇
 
  按照哈人社发〔2015〕233号文件精神,“12388”和“12345”电话受理人员工资为238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受理中心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按规定缴存单位承担部分费用。薪酬调整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星期一)至8日(星期二)每天9时—16时(11时30分—13时30分午休)。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巴陵街129号二楼受理中心多媒体室。咨询电话:87153708、87153727(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公开招聘“12388电话受理人员报名表》或《哈尔滨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公开招聘“12345”电话受理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吋同版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每名考生仅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市纪委信访室、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受理中心共同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初审,确定准考人选。
 
  2.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要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
 
  3.笔试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领取时间报名时通知(咨询电话和接听时间同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文写作等有关内容,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分数并列,可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公示。
 
  (2)面试规则。采取测试汉字录入及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按3:7比例计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合作共事、语言表达、专业技能、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评委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4.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四)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人员,由受理中心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过程中如发生不可预料事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处理。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由受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将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电话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市纪委信访室、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对公示无异议者进行培训,此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监督电话:84664079(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本公告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地方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官方微信
在线课程
国考专题
我要提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