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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本溪市人才引进体检公告

2017-08-04 15:40:55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快速答题技巧大揭秘
  2017年本溪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试工作已结束,经公示后,将于2017年8月6日开展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6日(星期日),上午8:00;
  
  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平山区水塔路22,军转大厦)。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300元。
  
  2.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员务必按时报到,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纪律
  
  1.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只能以数字代号隐名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人和事,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录用流动处  024-42808614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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