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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安顺黄果树旅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简章

2017-08-17 11:01:44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快速答题技巧大揭秘
  为加强黄果树旅游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2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黄果树旅游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黄果树旅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和黄果树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黄果树旅游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数为2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各招聘岗位详见《黄果树旅游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经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合格)及以下的;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0、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gzas.lss.gov.cn)、黄果树管委会门户网站(www.gzhgs.gov.cn)、黄果树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区招聘办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星期一)至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早上9: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地点:安顺市人才交流中心(安顺市中华东路东段35号)
  
  4、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黄果树旅游区2017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岗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县(区)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同底正面照片4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
  
  (2)报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4)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区招聘办与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公开招聘条件、资格和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于2017年8月31日-9月1日到黄果树旅游区工委政治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星期六)9:00-11:30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为闭卷考试,分值为150分,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实考考生平均成绩”及以上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办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0%×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专业测试笔试,按专业测试笔试成绩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市)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部署,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实施,并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区招聘办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和单位填报《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审批表》。
  
  被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黄果树旅游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区招聘办、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在招聘过程中,区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内容)都将在黄果树管委会门户网站(www.gzhgs.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33596095;
  
  监督电话:0851-33596049
  
  
  
  黄果树旅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果树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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