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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城区学校(园)面向区内乡镇(街道)学校(园)在编在职教师招聘公告

2017-08-18 14:06:38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快速答题技巧大揭秘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城区康安幼儿园、钟灵街小学、前进小学、丽雅小学、南溪二中面向区内乡镇(街道)学校(园)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康安幼儿园选调名额5名。小学选调名额27名,其中:钟灵街小学1名、前进小学10名、丽雅小学12名、仙源小学4名。南溪二中3名。具体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南溪区2017年城区学校面向区内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康安幼儿园5人,在乡镇幼儿园(含点村小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教师中选调。
 
  南溪二中3人,在超编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中选调。
 
  城区小学按三个类别进行选调:在乡镇超编学校选调12人,在乡镇超编的初中和小学符合条件的教师中选调(超编学校名单见附件二);在乡镇非超编学校选调5人,在乡镇非超编的初中和小学符合条件的教师中选调(非超编学校名单见附件二);在借用教师中选调10人,在前进小学、丽雅小学、仙源小学现有借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选调(现有借用教师只能报此类别选调,2014年锁定的借用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幼儿园岗位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资格证。城区小学和南溪二中岗位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申报岗位与所教学科一致;
 
  3.受处分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
 
  4.区外选调、调入的教师在我区原单位工作未满三年不得报考,新公招聘用教师在原单位未满五年服务期不得报考(含借用人员);
 
  5.城区学校现有借用教师选调,教学质量未进入全区同年级同学科一等奖,不得报考。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9月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溪区教体局中会议室(区委党校六楼)。
 
  3.所需资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信息表》1份(见附件2,双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园)出具的在编在职教师及2015年秋期至2017年春期四学期任教学科的证明、新公招聘用教师服务期限满五年证明、新调入教师服务期限满三年证明。(属个人证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
 
  报考幼儿园岗位教师另提供1寸证件照一张。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同时领取笔试准考证。在面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选调方式
 
  1.康安幼儿园选调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内容为《3—6周岁儿童发展指导纲要》。
 
  2.城区小学、南溪二中选调采取教学积分核算方式,具体如下:
 
  统考学科教师:乡镇(街道)学校教师以2015年秋期至2017年春期四学期教学业绩为依据,核算教学业绩积分。因特殊原因,教学业绩不足四学期的,往前顺推,算足四学期(四学期中所任教学科与所申报学科不一致者,不核算该学期教学业绩积分)。城区学校借用教师以2016年秋期至2017年春期二学期教学业绩为依据,核算教学业绩积分。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以2015年秋期至2017年春期四学期教学业绩为依据,核算教学业绩积分。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分别制定积分细则。四学期中所任教学科与所申报学科不一致者,不核算该学期教学业绩积分。
 
  (三)确定选调人选
 
  1.康安幼儿园选调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
 
  2.南溪二中选调按教师个人积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选调人选。
 
  3.城区小学选调根据教师个人积分由高分到低分按超编学校教师、非超编学校教师、城区学校借用三个类别岗位分别等额确定选调人选。
 
  4.若考试成绩或积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的,以教龄长的优先,若教龄相同,学历高的优先,教龄、学历相同,现聘用岗位等级高的优先,教龄、学历、职称相同,采取抽签确定选调人员。
 
  5.岗位选择。城区小学岗位根据个人报考的学校学科,按超编学校教师、非超编学校教师、城区学校现有借用教师三个类别,根据个人教学业绩积分排名从高到低选择学校。
 
  (四)公示
 
  经考核合格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南溪区门户网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任教学校、任教年级、学科不真实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五)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所有选调教师聘用在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即专业技术12级岗位)。
 
  四、特别提示
 
  请选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监察局3322342人社局3185385教体局3324549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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