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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海安县公开招聘22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17-10-09 07:57:28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快速答题技巧大揭秘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2名,派遣到海安县互联网中心等7家单位从事办公辅助和特殊技术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办公辅助岗位 21人
  
  特殊技术岗位 1 人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办公辅助岗位2408元/月,特殊技术岗位2580元/月,以后随我县相关文件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岗位14、15限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岗位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户籍要求:限海安户籍;
  
  5.其他要求:见《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如加分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城长江东路10号东一楼大厅);
  
  4.资格审核:各用工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5.报名时收取笔(面)试费100元。
  
  6.准考证领取:2017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7.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考人数直至取消招考计划。
  
  1. 岗位01、03—13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见附件,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加分:岗位01、10设加分项。在市、省、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文章在综合成绩中每篇分别加1、2、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成绩计算:
  
  岗位01 、1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岗位03—09,11—13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岗位02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字录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3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3.岗位14、15
  
  面试:岗位14面试内容为播音主持和才艺展示(其中播音主持80%,才艺展示20%),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岗位15面试内容为摄像和写稿(其中摄像50%,写稿50%),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笔试:岗位14、15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占50%,写作占50%)。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参加笔试人员收取笔试费100元。
  
  成绩计算:
  
  岗位14、15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4.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an.gov.cn)进行公告。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岗位02以专业技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其他岗位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岗位02以专业技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其他岗位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921579。
  
  咨询电话:0513—88921597。
  
  六、本简章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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