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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生育权之争折射法治文明进步

2017-10-13 07:02:00 字号: | | 推荐课程:必胜技巧
  毋庸置疑申论是公务员考试中的一个关键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醒考生多看多做练习的同时,要站在公务员角度和高度上,对待最新发生的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为进一步帮助考生改善申论写作水平,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推荐:2017年申论热点时评“生育权之争折射法治文明进步”评论文章,阅读本文对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能力培养和申论热点把握有一定的帮助和促进。
  
  背景链接
  
  女子黄某和男子戴某婚后因为经济纠纷,导致婚姻失和,妻子偷偷将胎儿引产,导致丈夫戴某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最终法院判决,不采纳戴某的赔偿要求。为此,生育权问题再次在社会上引起的热议。
  
  综合分析
  
  [现象分析]
  
  关键词:折射时代进步和法治文明
  
  此前有丧子老人将私自堕胎的儿媳告上法庭,如今丈夫与私下引产的妻子对簿公堂,争的都是生育权。今年司考也出现了相关题目,可见生育权的“热度”始终不减。其实,生育权的主体之争以及该如何保护生育权,折射出时代进步和法治文明的成色。
  
  法院判决不采纳戴某的赔偿要求,无疑表明女方并未侵害男方的生育权,也没有侵害男方的人格尊严。同时也说明,“我的肚子我做主”,女子具有生育与否的自主决定权,丈夫的生育权应以妻子的自愿为前提。
  
  生育权事实上是人类繁衍发展的天赋权利,但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封建社会,妇女只是男方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生育工具,在生育权问题上没有话语权,只有“被生育权”。而今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以妻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现行法律规定并不否定男方的生育权,但明确了“我的肚子我做主”,突出强调女性具有独立自主的生育权利,不受任何人限制和剥夺,体现了对传统弱势主体——女性的尊重与保护,这是法治进步、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
  
  [意义]
  
  “我的肚子我做主”体现了“公平良善之术”的法律对夫妻双方尤其是女性自主生育权的尊重与呵护,标志着女性从旧时生育机器的传统观念以及追求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无形枷锁中彻底解脱。生儿育女不再是女性对婚姻和男性必须尽的义务。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法治文明的彰显,广大男性理当与时俱进。
  
   参考对策
  
 公务员考试网总结,任何权利的行使、实现,莫不建立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基础上,这是法治精神使然,男性在生育权问题上更应发挥绅士风度,展现浓情蜜意,保持对女性的最大尊重、关心与呵护。事实上,生育是男女双方协商、合作的结果,而且从十月怀胎的煎熬到一朝分娩的痛楚,再到抚养哺育的艰辛,在生殖、养育过程中,女性是绝对主角,承载了沉重的身心压力。男方只是一个“配角”,其生育权理应建立在尊重、理解、支持和配合女方生育权的基础上,不能大男子主义,唯我独尊、颐指气使,“我的老婆我做主”。能否甘当、勇当生育权“配角”,其实也是男性成熟、进步和负责、文明的体现。
  
  以上就是2017年申论热点时评“生育权之争折射法治文明进步”评论文章的完整内容,公务员考试网希望这篇范文对考生把握申论热点问题,改善申论写作的语言表达能有所帮助,供大家参考阅读。公务员考试网申论热点时评更新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政策解读、理论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更多信息请关注公务员考试网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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