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公考资讯 >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范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范

2017-11-18 06:10:00 字号: | | 推荐课程:必胜技巧

  为依法依规做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公务员招考笔试实施期间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工作,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3.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5.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抄袭、协助抄袭的;
  
  2.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3.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1.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确定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原标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范
  
  公考资讯网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而且考试竞争非常激烈,建议考生从现在就开始复习。必胜公考APP是每年百万考生的共同选择(免费课+海量题库刷题+免费答疑),做好复习规划,相信大家一定能在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取得学习进步,实现公职梦想!

相关阅读:

  •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补充录用职位表
  • ·2018年安徽省考报名结束 还有这四件事很重要
  • ·2018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数字图书馆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18年海南民航三亚空管站通导招聘公告
  • ·2018年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 地方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