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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广东省珠海市教育局招聘公告(100名)

2017-12-13 13:39:57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快速答题技巧大揭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补充教师队伍,珠海市教育局决定依次在武汉、珠海设立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教职员100名。现将武汉考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简介
 
  地理区位:珠海区位优越,濒临南海,东与香港水路相距36海里,南与澳门陆地相连,在建的港珠澳大桥2017年底竣工后,珠海将成为内地唯一与香港、澳门同时陆路相连的城市。珠海市是我国重要的口岸城市。
 
  人居环境:珠海山水相间,陆岛相望,大海就在市中心,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人居环境一流,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中国和谐名城”称号和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2015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宜居城市第一名。是珠三角城市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
 
  气候条件:珠海市气候宜人,冬夏季风交替明显,终年气温较高,偶有阵寒,年、日温差小,属南亚热带与热带过度型海洋性气候。全市太阳能丰富,热量充足,2016年日照时数1987.3小时,降雨量1719.5毫米,平均气温23.9摄氏度。
 
  更多信息可访问http://www.zhuhai.gov.cn/。
 
  二、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斗门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金湾区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等13所公办学校均属于珠海市教育局直接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gov.cn/)“信息公开”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相符,具体招聘范围及对象、招聘学科、人数及要求详见《珠海市教育局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执行,有关报考事项详见《珠海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学校教职员报考指南》(附件3)。
 
  不接受下列人员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先在武汉(华中师范大学)设立考点招聘93人,招聘工作结束后,将根据各岗位招聘情况对相应岗位进行调整,形成珠海考点招聘岗位在珠海进行招聘,有关珠海考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届时将在珠海市教育局网站及“珠海特区教育”官方微信上发布,请考生关注。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 招聘程序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通过者携带报名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者直接进行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进入笔试。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需本人,他人不能代替。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进入珠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y.gov.cn/)点击“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25日17:00时。
 
  3.现场报名、确认及时间地点
 
  网上未报名者,允许现场补报。为提高现场资格审核及确认效率,建议采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4.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1)国内2018年应届毕业生: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4)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③《就业协议书》;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⑤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中①提交原件,③查验原件,②④⑤⑥项需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2)其他人员: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4)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学历、学位证书(暂缓就业的2016、2017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③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④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⑤其他能证明学术和业务能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或资料;⑥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等;⑦珠海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⑧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①提交原件外,其他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
 
  5.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等事项,于现场资格确认当日20:00后,在珠海教育信息网和“珠海特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6.其他事项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备注】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对招聘人数为1人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对招聘人数为2人的,按照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对招聘人数≥3人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下一阶段考试。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测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当日20:00后在在珠海教育信息网和“珠海特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30日。
 
  笔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采取“答辩+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2017年12月31日。
 
  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面试通知》。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考察及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参加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和“珠海特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2018年1月1日与初定拟聘人员(应届和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公布的《拟聘人员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因体检、公示结果等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315,212131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4900。
 
  (二)本公告所指国内2018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当年毕业生。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同考点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珠海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8日
 
  本公告转载自:珠海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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