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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681)

2018-01-09 09:14:54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快速答题技巧大揭秘

1.答案:

解析:

A项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B>项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C>项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构成犯罪预备;>D>项属于为了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故本题答案选>B>项。

2.答案: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本题 A 项中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当得利;B、C 两项也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D 项甲由于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 500 元的商品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商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解析: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又称身体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人身自由内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解析: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刑的行为。本题中,甲抢劫的行为是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因此单就抢劫案件来说,属于特别自首。故选A。

5.答案:

解析: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

A项“深圳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B选项“对污染环境企业的限期治理决定”不是行政管理活动,也不是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C选项“聘任合同”不是行政合同;D选项属于行政裁决。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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