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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湖州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2018-01-13 11:23:45 字号: | | 推荐课程:必胜技巧

  根据吴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择优选聘工作有关规定,为加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吴兴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2018年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86名。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医学类高等院校2018年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医学类卫生专业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工作经历、执业资格、户籍条件社会人员学历取得等相关条件的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1月11日;
  
  (六)生源不限;
  
  (七)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2018年定向委培生不得报考。
  
  有关招聘具体条件和信息详见《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届时将以各招聘单位参加上述院校招聘会的形式接受现场报名,上述每所高校作为一个考点,以招考时间为顺序,将招聘岗位招满为止。
  
  (二)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
  
  A、应届生需提供材料:
  
  1.《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份(贴好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5.其他可以反映在校期间所获的成绩或荣誉的资料。
  
  B、实践经验类社会人员需提供材料:
  
  1.《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择优选聘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份(贴好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涉及执业资格条件的须提供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涉及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
  
  6.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报名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必须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区人力社保局和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复核。
  
  (四)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现场通知。
  
  面试面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列入拟签约对象。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如签约对象放弃,按同岗位考生的面试面谈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所有拟录用对象的体检、考察安排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具体时间、地点会在吴兴人力资源网(http://www.wxrl.com.cn/)上另行通知。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吴兴人力资源网(http://www.wxrl.com.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应届生不能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不予录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各医疗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三年内(二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单位解聘。
  
  已就业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前,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五、择优选聘咨询
  
  咨询电话:区卫生计生局0572-2551777,区人力社保局0572-2289372(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六、纪律与监督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监督电话:0572-228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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