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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安海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寄送资格复审材料通知

2018-02-02 11:42:09 字号: | | 推荐课程 公务员考试快速答题技巧大揭秘

  西安海关关于明确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寄送资格复审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西安海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由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公布。为做好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要求,现就入围面试人员寄送资格复审材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2日12: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77121489@qq.com,并同时传真到029-83196761(24小时自动传真)。
 
  2. 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为“xxx(考生姓名)确认参加西安海关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
 
  3. 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8年2月2日12:00前传真至029-83196761,同时发送扫描件至77121489@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三、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18年2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将以下材料邮寄到西安海关接受资格复审(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605室,西安海关人事教育处,邮编:710075):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报到时提供。
 
  6.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7.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备注栏须注明培养方式,签字处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写明出具日期)复印件,另附成绩单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应在空白处说明不能提供的原因,注明学校联系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由考生签字确认,并于面试前重新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在“院校毕分办意见”处填写是否具有派遣资格的审核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一)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二)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试工作计划于2018年3月上旬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西安海关网站相关通知,在此期间务必保持手机、座机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西安海关。
 
  联系电话:029-83196011、83196102
 
  传真:029-83196761
 
  互联网邮箱:77121489@qq.com
 
  特此通知,并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西安海关
 
  2018年1月30日
 
  本公告转载自:西安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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