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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64名)

2018-03-15 16:58:17 字号: | | 推荐课程:必胜技巧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8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职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相应职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详见《2018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职位表》)。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3月22日至2000年3月22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2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8年3月22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8:30至3月27日12:00,报名网站为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报名网站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小于20KB)。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职位所在地区市县组织、人社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和招聘单位相互配合实施,其中:教科体局负责教育类职位,卫计局负责卫生类职位,人社局负责综合类职位。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对考生照片、学历、年龄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聘公告中提供的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3月27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8年3月22日至27日18:00前的工作日内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笔试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三)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3:1,部分急需紧缺专业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放宽到2:1(详见招聘职位表),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的由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退还考生已交考试考务费。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广安市教育体育局网、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8年4月11日8:30至4月15日9:00登录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中:需加试技能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20%。
 
  (一)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组织,市教育体育局、市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区市县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成绩50%),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知识》、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
 
  《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2012年4月13日省人社厅教育厅发布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2014年9月28日省人社厅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以上大纲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查阅或下载)。教育类职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相应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教育公共基础》《卫生公共知识》《综合知识》笔试,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笔试。
 
  3.笔试地点:考点按报考职位所属地的区市县设置。
 
  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技能测试
 
  需技能测试的应在笔试后两天内完成,技能测试具体事项由职位所在区市县另行公告。
 
  笔试(含技能测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8年5月上旬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教育体育局网、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区市县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教育类职位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卫生类和综合类职位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职位所在区市县相关网上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教育类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2倍的,卫生类和综合类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教师资格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3)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职位要求毕业证的,可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未取得证书的可出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出的认定通过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其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5月下旬。面试由各区市县具体实施,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才能参加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缴费收据(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由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在有关网上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分别由职位所在区市县在相关网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各区市县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教育类职位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职位所在区市县在网上公布。教育类职位因笔试缺考、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教育类职位公招其他面试名额达到招聘名额2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其中:音体美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低分可放宽到全市本学科职位考试总成绩平均分的80%)。卫生类和综合类职位因笔试缺考、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实际比例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卫生类和综合类职位因公招其他面试名额达到招聘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由职位所在区市县在相关网上公布。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区市县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职位所在区市县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市内外在编在职人员须经原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流(调)动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三)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职位,受聘人员由所在区市县统筹安排聘用到具体单位。
 
  (五)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周年(其中: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和岳池县属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26)2331722
 
  中共广安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826)2688023
 
  (二)市级部门咨询电话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826)2331723
 
  广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6)2665378
 
  广安市教体局教师与人事工作科:(0826)2333397
 
  广安市卫计委人事科:(0826)2340931
 
  (三)区市县资格审查和咨询电话
 
  广安区:(0826)2226499(人社局),2248433(教科体局),2248166(卫计局)
 
  前锋区:(0826)2889299(人社局),2861166(教科体局),2667169(卫计局)
 
  华蓥市:(0826)4690530(人社局),8394206(教科体局),4832638 (卫计局)
 
  岳池县:(0826)5244220(人社局),5220592(教科体局),5220214(卫计局)
 
  武胜县:(0826)6227654(人社局),6229397(教科体局),6240558(卫计局)
 
  邻水县:(0826)3268937(人社局),3222151(教科体局),3210633(卫计局)
 
  (四)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广安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0826)2399920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告同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www.gadj.gov.cn、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guang-an.gov.cn、广安市教育体育局网jytyj.guang-an.gov.cn、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wjw.guang-an.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发布。
 
  附件: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本公告转载自: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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