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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泉州永春县招聘合同教师公告

热门标签: 福建泉州事业单位招聘
2018-07-31 20:45:40 字号: | | 推荐课程 必胜技巧 来源:永春县教育局

  为解决教师编制紧缺问题,保障教学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永春县公办学校聘用编外合同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永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组织2018年永春县编外合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参加2018年福建省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尚未聘用且报考永春职位的考生,招聘相关条件按照《2018年永春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通告》(见附件1)执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编外合同教师80名,其中:小学语文38名、小学数学38名、美岭中学高中教师4名(数学1名,物理2名,化学1名)。具体详见《2018年永春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
 
  2018年8月1日--8月7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
 
  2.地点
 
  永春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电话:0595-23880266)。
 
  3.提供材料
 
  (1)报考者填写《2018年永春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并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参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登记表》(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准考证和笔试成绩单;
 
  ②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加分的相关证明及举证材料,并填写《2018年永春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
 
  ③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以及能体现招聘通告中关于户籍要求的佐证材料;
 
  ④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
 
  ⑤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4.注意事项
 
  (1)报名者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在公开报名期间,由永春县教育局负责报考者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对报名者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对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报考者按照参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仍相同者,按学历高低、双学位(历)、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若具备相同的优先顺序条件的,则由县教育局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人选。
 
  2.体检标准
 
  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网站(http://www.fjyc.gov.cn/site/jyj/index.aspx)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各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若笔试成绩出现相同,则参照体检对象优先确定顺序依次选择。
 
  任教学校选择完成后,由用人学校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并由用人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编外合同教师的相关待遇、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等按照《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公办学校聘用编外合同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政办〔2018〕100号)(见附件5)执行。用人学校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交,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学校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学校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各环节符合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23898249。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向永春县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3880266。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永春教育专栏网站(http://www.fjyc.gov.cn/site/jyj/index.aspx)发布。
 
  (五)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永春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永春县教育局
 
  永春县人社局
 
  永春县委编办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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