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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永川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技术人员方案

热门标签: 2018年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8-08-07 15:52:18 字号: | | 推荐课程:必胜技巧 来源: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重庆永川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招聘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2018年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实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组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在市人力社保局与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指导下,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卫计委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考试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
 
  (一)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在面试前再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8月6日9:00至8月11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网络报名系统(网址:http://ks.cqwsrc.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报名与笔试及以后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8月11日18:00至12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8月14日18:00以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以备报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
 
  (五)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请于2018年8月23日至8月24日在永川区卫计委人事档案室八楼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各岗位报名人数于2018年8月14日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栏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2.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8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栏查询。同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其中,对通过报名审查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6∶1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但如果考生弃考等因素致使达不到3∶1的,则现场资格审查比例调整为2∶1。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比例,按照各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永川区卫计委人事档案室八楼(地址:永川区凤凰湖永津路15号)。电话:49878822。
 
  2.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审查所需材料:报名信息表、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及招聘岗位所要求必备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栏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为1:2(即招聘岗位的拟聘数量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之比)。其中,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6的岗位,按照现场资格审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但如果考生弃考等因素致使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1∶2。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按1:1的比例执行。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关键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对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试考核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考试考核成绩须至少达到70分;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折合总成绩须至少达到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计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体检合格者,由区卫计委会同用人单位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层次、考试成绩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职称、执业(职业)资格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区卫计委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时将结果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聘用,并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原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违约责任,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3年),方可申请向外调动或辞聘;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借调、借用;未满5年辞聘的,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其他
 
  (一)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方案、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栏查询。
 
  (二)招聘咨询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023-49822425
 
  区卫计委:023-49878822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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