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考补录397名公务员,哪些人可以报名?
近期,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等各大网站发布公告,山东公安和省属监狱将面向社会补充招录397人,其中青岛、济宁、德州、滨州、菏泽5市公安机关将面向社会补充招录公务员147名,省属监狱机关将面向社会补充招录公务员250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至27日,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10月27日,本次考试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呢?下面本文针对哪些人可以报考山东省公安机关和省属监狱的问题进行答疑,供考生参考。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0年9月期间出生);2018年普通全日制教育学习方式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机关医疗技术等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9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八)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普通全日制教育学习方式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普通全日制教育学习方式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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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资讯网提醒各位考生,在报考阶段要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对照自身实际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千万不可存侥幸心理,胡乱填写或者刻意隐瞒部分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务员招录全过程。如果被发现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会立刻丧失被录用的资格,严重的话甚至会被计入诚信档案,影响今后的报考。所以考生一定要认真对待此事,切不可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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