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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605)

2018-10-18 23:06:47 字号: | | 推荐课程:必胜技巧
1.

某蔬菜食品公司因销售假酒,被工商局处以罚款5000元、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工商局的上述处罚( )。

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停业整顿的处罚

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5000元的处罚

C.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D.是错误的,只能在停业整顿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

2.甲、乙因一起经济纠纷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乙向甲给付95万元。由于乙不知东履行义务,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时,由于执行人员不积极主动履行义务,而又要法院来强制执行极为不满,因此故意将乙的98万元存款强行划拨,乙因此要求法院赔偿因错误强制执行所造成的损失。对此,下列处理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不予赔偿,应由执行人员赔偿

B.人民法院应予赔偿,按照在刑事赔偿城进行

C.人民法院应予赔偿,赔偿后不能向执行人员进行追偿

D.人民法院可以向执行人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E.应由甲予以赔偿

3.某超市因食品安全事故被当地工商局作出以下处理:(1)查封假烟假酒共计200箱; (2)暂扣超市的营业执照;(3)罚款5000元。上述决定中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   )。

A.查封假烟假酒共计200箱

B.罚款5000元

C.暂扣超市的营业执照

D.都不是

4.( 不定项选择 )下列属于行政处罚原则的有()。

A.处罚法定原则

B.公正公开原则

C.处罚救济原则

D.一事不再罚原则

E.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

对于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应当由           管辖。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与解析

1.答案:

解析:

罚款和责令停产停业属于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机关可以同时做出一条或几条处罚决定,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所以正确答案为C项。

2.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赔偿的内容,在非诉执行案件中,法院执行对象错误,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法院先行赔偿,按照司法赔偿的程序依法进行赔偿,法院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自己的主观故意行为造成的执行错误,故法院在赔偿后可以向执行人员追偿,故本题选BD。

3.答案: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B、C两项是行政处罚的种类,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4.答案:

解析:

行政处罚的原则包括以下几项:

(一)处罚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另外,还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 

  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仅仅是一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应当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行政相对方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已给予行政处罚而免于追究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因为行政制裁与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的性质及对象等是不同的。 

  (六)救济原则 

  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答案: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所以答案选B。

本题相关知识点:

《行政诉讼法》对其他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规定如下: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规定发明专利行政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主要原因是:

(1)发明专利案件的专业性很强,需要较高的科学技术能力;

(2)这类案件的被告是国家专利局,应当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一致,即以国务院各部门为被告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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