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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临高县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热门标签: 海南临高事业单位招聘
2018-11-28 17:58:41 字号: | | 来源: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解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根据《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高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府办〔2018〕167号)精神,现予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的人才观,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临高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增强城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招聘名额及待遇
 
  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5名,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37名,镇级医疗单位58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2)。受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和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列入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聘用人员列入县财政事业差额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热爱卫生事业,愿意到基层从事卫生事业工作。
 
  5.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医学院校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即2000年10月1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的),具有执业医师及相当于执业医师资格的医技类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的),报名乡镇卫生院方向的国家确认的助理执业医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3年10月1日后出生的)。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8.其它省、市、县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行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本县在编在岗人员;
 
  6.其它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
 
  (三)有隐瞒事情,弄虚作假的,一旦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加分条件
 
  具备助理医师(护士)资格的加5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的加7分,具备中级职称(主管护师)的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经核查后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示栏的招聘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直接计入综合成绩分。
 
  五、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满分各为100分,以笔试成绩40%计入综合成绩分;以技能操作考试成绩60%计入综合成绩分。综合成绩分=笔试成绩分×4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分×60%+附加分。
 
  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发文)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需求情况,讨论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操作考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技能操作考试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技能操作考试。在达到技能操作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现场评委确定)的技能操作考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从高分至低分择优聘用。
 
  具备医学类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医学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进行考核聘用,不受岗位条件限制。
 
  六、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技能操作考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临高县广播电视台等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10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上午09:00至24日下午17:00(10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通过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所提供的相关链接登录进入考务网络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名请登录报名网址:
 
  (https://www.daijun.com/index.php?m=loginkw&dw=9456ZYo%2BJYzvgCIWZwwpM%2FmPiuOSrMaCF%2B8eqbk5wQ)
 
  报名系统的使用说明详见:
 
  (https://www.daijun.com/gjsydwzkpt/index.php?c=about&id=30481)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证件照、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需要原件扫描电子版上传到网上报名端口相应窗格的材料。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表所填内容和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在报名期间及时按审核意见完善后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逾期自负。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任试用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5)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或报名网址关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报名网址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临床医学(含中医)类笔试以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及“医学三基”理论知识为主,化验检验类笔试以检验医学相关专业及“检验三基”理论知识为主,护理类笔试以护理医学相关专业及“护理三基”理论知识为主,公共卫生类笔试以预防医学相关专业及“预防三基”理论知识为主,医学影像笔试以医学影像相关专业及“影像三基”理论知识为主,卫生事业管理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理论知识为主。
 
  3.笔试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技能操作考试范围的报考人员,技能操作考试前,须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组织人事股)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准考证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提供材料不全、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符,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或自行放弃技能操作考试的,取消其技能操作考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技能操作考试
 
  1.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操作考试方法和内容:考评组参照结构化面试计评分,由考生根据考题内容临床操作实践,测评考生的专业操作能力、综合素质。
 
  3.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在达到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技能操作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报考镇级卫生院岗位的,按岗位类别综合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选报应聘单位。拟聘人员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被聘用人员,三年内必须考取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受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不满五年的不得办理调动。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每个竞聘者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负责,严肃纪律,精心组织,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参与招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98-28267566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7:30
 
  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监督电话:0898-28285649
 
  附件:
 
 
 
 
  临高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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