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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南京江宁区招聘环境管理辅助人员公告

热门标签: 江苏南京事业单位招聘
2018-12-20 13:38:40 字号: | |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根据江宁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严格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江宁委办发〔2018〕18号)的精神,并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要求,南京市江宁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名环境管理(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angning.gov.cn:8080/)上发布,内容详见《南京市江宁区2018年公开招聘环境管理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江宁区秦淮路58号)、615、616办公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完成的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
  
  2、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当场通知考生。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8年12月30日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5、616办公室。
  
  4、有关要求
  
  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各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笔试
  
  笔试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百分制)。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由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百分制)。
  
  (三)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四、招聘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69510768、69510783
  
  监督电话:025-52106933
  
  
  
  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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