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214)
A市B区的李某与A市C区的王某结婚后不久王某出国经商多年不归,两人关系日趋冷淡,为此李某决定离婚,李某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是( )。
A.B区人民法院
B.C区人民法院
C.A市中级人民法院
D.B区或C区人民法院
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
B.丙某向法院起诉外来车辆非法占用本单位停车位
C.某人向法院起诉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家采光
D.某报社下属编辑部向法院起诉丁某盗版侵权行为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而不能行使管辖权时,应当( )。
A.移送毗邻地区的法院
B.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宣布延期再审
D.判决驳回起诉
(多选题)下列属于诉讼参加人的有( )。
A.原告和被告
B.第三人
C.诉讼代理人
D.证人
E.鉴定人
A.直接送达
B.留置送达
C.委托送达
D.邮寄送达
1.答案:
解析:
《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根据题意,中国内一方的李某向居住国外的王某提出离婚诉讼,其住所地A市B区法院有管辖权,故选A。
2.答案: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A、B、D 三个选项中,甲公司、丙某和某报社下属编辑部都不是被告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不具备起诉资格。C 项中,某人因为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己采光,某人及其邻居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解析: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个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解析:
>诉讼参与人是诉讼活动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诉讼参与人并非仅存在于某一种诉讼程序中,在我国,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存在“诉讼参与人”这一概念。
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和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故正确答案为A、B、C、D、E。
5.答案:
解析: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七章规定,送达一般有六种方式:一是直接送达。二是留置送达。三是委托送达。四是邮寄送达。五是转交送达。六是公告送达。因此,本题选择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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