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常识辅导 > 法律 >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480)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480)

热门标签: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
2019-05-20 10:30:00 字号: | |
1.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是(  )。

A.依法处理公务

B.依法履行公职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2.

根据公务员考核的有关规定,连续(    )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

A.两

B.三

C.四

D.五

3.

下列属于公务员领导职务的是(  )

A.市公安局法制科科长

B.市国土局调研员

C.省政府巡视员

D.省政府咨询顾问

4.

某国家机关在整顿机关作风中辞退了四名公务员,辞退理由不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是(  )。

A.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甲

B.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乙

C.一次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的丙

D.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丁

5.

《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关键点考核:(  )

A.思想道德

B.廉洁自律

C.业务能力

D.工作实绩

答案与解析

1.答案:

解析:

《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解析: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关于辞职辞退:《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至八十六条规定了予以辞退和不得辞退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八十四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第八十六条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3.答案:

解析: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在省部级以上不设置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4.答案:

解析: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A选项中,仅一年被确定为不称职不构成被辞退的理由,故选该项。

5.答案:

解析:

《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关键点考核工作实绩。”故本题选 D。

本题相关知识点: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将被辞退。

相关阅读:

  •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08)
  •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07)
  •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06)
  •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05)
  •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04)
  • 地方公务员考试